北京华夏高新国际科学医学研究院
关于成立分支机构的具体要求和统一管理的决定
支持单位:科技部《中国科技产业》卫生部《健康新生活》杂志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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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北京华夏高新国际科学医学研究院,是经工商注册于首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人实体,几经全面清理整顿,历经非严峻考验,是国家重点保留的国际名牌优秀企业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主管、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办的《中国科技产业》和卫生部主管《健康新生活》杂志社领导热忱的关怀下,依托着全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教育、卫生中心等优势,隶属总院的技术培训中心、康美寿健身俱乐部和一些分院、分支连锁机构等实体,陆续成立……
    集科研、教学、临床应用,技术服务、成果开发、名优产品推广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院,根据现实发展和客观要求,正在招标筹建成立总院直属的一级综合医院、国药新药连锁大药房、世界名人学府、世界华人服务中心等。“一花独放不是春,百花齐放春满园”。为了满足合作方发挥创意,在决心用总院冠名、注册分支连锁的同仁们呼吁下,很有必要不断完善具体要求细则,以利更好地帮助基层“落实科学发展观”!

    一、分支与连锁机构的责、权、利
    1. 享有权威冠名“北京华夏高新国际科学医学研究院XX——”,自主开展分支连锁许可范围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主权。在保证不偷税漏税的原则基础上,开立银行账户,实行独立核算;只要按社保规定履行合同,总院不干涉分支选人用人与日常人事安排方面的工作,但发生任免需上报备案。
    2. 享有联合总院开展更广泛的经营许可范围的权利。为此,可申请总院业务、行政、名誉方面的 兼职头衔和荣誉职称。
    3. 享有监管辖区加盟与基层单位或个人的一切商务经营活动的权利,独家代理总院在本管辖区域内的各项业务活动。
    4. 有权申请挂靠、加盟、任职、承包总院直属多个特色部门,向海内外开展相关业务活动。
    5. 有权申请以总院名义,报批国内外各项商标、专利,荣得国卫药、试剂、健、妆、食字、卫生制品、医疗器械等批准文号,进行转让、开发、服务、推广,获批多种专项生产经营特行许可。
    6. 有权申请以总院名誉,举办咨询、讲座、培训、交流、会议、新闻发布等相关业务活动。
    7. 负责承接招生、输送、培训、辅导、推荐工作、就业安排等项任务的完成,协助总院组织学术交流、会议服务、挖掘人才、开展业务、开发项目、推广成果、开拓创新、介绍合作及其它计划的实施。
    8. 享有总院内部的相关待遇,诸如:完成总院交给的各项任务,由此带来合法经济利益的分配;优先参股总院与日俱增的盈利项目;接受总院各种表彰奖励;申请纳入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管理,总院为其日后支付医保、工伤、失业、养老等相关保险。
    9. 享有优先、优惠、免费参加总院组织的国内外考察的权利。
    10. 享有批评、建议总院的民主权利。
    11. 热情支持尽力参与总院发起的各项有益活动,加入总院组织的科技与健康义务巡访咨询团,定期开赴各地基层,服务于社会不同群体。
    12. 必须坚决拥护总院章程,充分维护总院的形象利益,制定并严守规章制度。遵纪守法。严守职业道德。禁止出现各种违法犯罪、封建迷信、违规经营等有损总院形象的不良活动。坚决维护上级名誉威信,自觉主动接受总院直接或间接的监督指导。积极响应总院发布的各项文件号召,无条件服从统一管理。行使好监督辖区下属一切活动的权利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遇到棘手情况,立即向总院汇报,共同寻找正确处理的办法。
    总院具有无限的发展空间,致力于汇聚华夏优秀儿女的智慧,并且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,回报给合作者难得的投资科技健康、储蓄巨富财源、收获医科成果,青史留名的无限商机。

    二、总院的权利和义务
    1. 为批准成立的直属分支连锁,开具国家所属工商局必须的核转批件,提供注册所需要的一切合法手续。
    2. 准许按注册成立的执照统一冠名亮牌:“北京华夏高新国际科学医学研究院XX——”,总院网站提供给分支实体VI形象样板,立刻进入自行设计的域名空间和独立的E-mail等运作模式及活动方案的支持。根据需要,可提供总院计算机储备库中丰富多彩的科普画廊、疾病克星、群英谱、点将台、名人秩事……协助对营业场所统一进行权威性布展。
    3. 为提携分支连锁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,可授权联合开展总院更多的经营许可范围。并用一定数额的名优产品,充实壮大分支的实力,以诚相见一个月,也做为对合作者素质、品德、能力的考评、考察、考验。如能顺利汇来货款,将加倍预先发货。倘若三个月回拢货币,将调换品种减半继续扶值发货。假如半年拖欠,将中止供货服务。
    4. 指导配合完善经营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,协调与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衔接交涉工作,为分支连锁的合法经营和正当开展活动,创造力所能及的条件氛围。
    5. 总院行使项目的审核、签定、授权、职称评定、专业考核、颁发证书等体现权威的职能。
    6. 需用总院名义开展的活动及重要项目,可向海内外发布文件,协助落实相关批文,也可委托分支连锁协办、联办、承办。必要时上达国家权威机构和中央有关部委领导,联络国内外相关人士,沟通媒体,协助共同发起,积极配合支持,到时一事一议,在框架合同基础上,补充续签协议。
    7. 对分支连锁上报总院好的课题项目,允许选择直属的相关部门深化研究,努力攻关,共同研制、监制、打造海内外产品市场。
    8. 总院提供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主管、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办的《中国科技产业》和卫生部主管《健康新生活》的杂志月刊,以及不定期的国内外信息、科研、论文等有关文字方面资料。并指定在有关报刊、杂志上优惠减免刊登分支连锁的成果业绩等,推荐媒体接受采访。
    9. 总院每年征收管理制约金,必须参与的项目以合作方式按比例提成的主管模式,对分支连锁运营情况,实行监督和管理。督促、指导、帮助乙方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。兼听外界评论,根据各级和群众意见,综合评定分支连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,完成各项工作计划、指标、任务的能力而实行奖惩任免机制。
    10. 为分支连锁联系合作伙伴,安排有关项目洽谈、投资洽谈、业务洽谈、商务洽谈等重要结盟会晤,推进分支连锁机构向成功方向迈进,实现科研成果向产业化转型,立足早日应用并服务社会群体。
    11. 总院对分支连锁确有市场前景又附合有关条件的各种尚好科研立项,可直接报批国家星火等重点计划;并向各政府有关部门,申请下拔各项科研经费。
    12. 总院链接相关网站,并在结盟媒体上发布分支连锁的VI形象、项目产品等,大力开展科医成果的推广工作。长期联合司法界、科技部、卫生部、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、国务院等有关中央部委,坚决维护保障分支连锁的各项合法权益。
    合作方还可以进一步提出要求,只要我们能做到的,总院就一定能够采纳有关合理化建议。

    三、成立分支连锁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
   1、 要求直属负责人,必须是德才兼备,热衷于此项事业,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才能,能够团结各路同仁一道开展工作。
   2、 要求合作方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,能够自负盈亏,不拖欠总院的管理及日后相关费用。
   3、选择的注册地址,应具有相当条件的房屋设施,体现国际名牌企业在当地的影响力。自有房产向当地工商局提交产权证复印件;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;未取得房产证的,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;出租方为宾馆、饭店的,提交宾馆、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按当地工商局要求去办即可。
   4、负责人在选定所设立的分支连锁类型的同时,预先提交成立申请、策划文案、实施方案、工作计划;登陆网站www.hxgjky.com,点击首页《分支连锁》、查找详阅该文件之后,自然浏览到页面下端,找到申报表格,可网上填报直接发送到:电子信箱/E-mail:hxgjky@126.com;或下载按要求填写好,附能证明个人的标准照四张、身份证、护照、学历证明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; 最好有学术论文、专利商标、立项报告、图片证书、报刊杂志、丛书专著、光盘软盘、音像磁带、临床病例、名优产品说明等实物及所有相关资料挂号寄给总院。底档自留,不予退还。
   5、 随同汇款800佰元,包括向首都工商局办理批件上缴款项;招集股东会形成当地工商局需要备案的:《关于成立……的决议》、《任职文件》、《资金证明》等各项手续;在京往返代办的全程费用及邮资。总院收到上述材料费用,及时召开有关会议,研究通过后,立即派人去北京所属工商局,请求开据“准予在XX成立分支机构”的批文,随即特快转专递,并及时配合默契到正式成立。

    四、审批程序
    1、申请方带着在总院营业执照复印件上,盖有首都相关工商局公章的核转批文,到当地辖区工商局进行预名,取出电脑批准的名称文件,领取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表》,与总院正式签定合同,即时配合完成:
    2、在工商局《指定(委托)书》上,加盖总院公章。
    3、在领来的《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》上,加盖总院公章和法人章。
    4、总院出具加盖公章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,并在负责人身份证明上加盖公章。
    5、总院出具盖有财会章和法人章的《资金数额证明》。
    6、还需提供总院投资者发起人名录、《总院章程》、法人代码证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等全套手续。
    申请人将总院出示的各项手续,连同填好的注册登记表,全部送达当地工商局,在京规定一周之内既可领取营业执照。为避免罚款,于一个月之内,必须办完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国地税正副本、卫生许可证、统计社保等必备的全部证件。最后勿忘将复印件及时用挂号寄给总院存档。

    五、直属分支实体管理费标准
    1、在全国有影响力的、辖数个市县的省级(含直辖市)独家分支实体:5万元/年。
    2、辖数个市县的地方级大城市独家分支实体:4万元/年。
    3、一般中小城市独家分支实体:3万元/年。
    4、县级独家分支实体:2万元/年。
    5、市县辖区分支连锁:1万元/ 年。
    6、直属部门根据潜力、发展的不同情况,每年管理费2-5万元,或另商利润分成;
    7、海外按美元征收,根据不同的国家行情,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。
    与总院正式签定合同即交齐全年管理费,生效可推至营业执照下达之日。如未被注册,全部退费。

    六、联系方式
    (一)咨询热线:(010)86693955 手机 / 留言15901453589 总院电话/自动传真:010-84127808/69270188
    (二)总院电邮:E-mail:hxgjky@126.com (少量资料可发电邮)
    (三)总院网址:www.hxgjky.com
    (四)通信详址: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青年湖东里18号楼一层116室信箱 刘可利 主任 (收) 邮编100011
    (五)银行转账:账户名称:北京华夏高新国际科学医学研究院
    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鼓楼支行 账号:0200003219068119603

欢迎早日加盟我们的“科医双栖联合舰队”!